對於容易胡亂思想,拿不定主意的人,怎樣能夠堅持自己的信仰呢?
律法不能使人稱義
日華牧師為我們分享到,他能夠心無旁騖地事奉神,並且在沒有前人的教導下,已經懂得在年青時決定等候神的印證,不在教會中追求異性,亦能夠在教會中清心寡慾地專心事奉神,不爭取名譽和地位、不被世務和私慾影響。然而,他所做的,與所謂的清教徒是完全不同,中世紀清教徒、天主教的神父修女,甚或佛教的和尚和尼姑,他們為了達到信仰標準,選擇了與世隔絕,才能夠僅僅做到他們的宗教規條。
然而,近年新聞讓我們得知,很多所謂與世隔絕的神父修女或和尚尼姑,都只是表面上保持聖潔、裝作很虔誠。背地裡,沒人看見的時候卻不是如此,嫖賭飲蕩吹,無惡不作。甚至不少所謂神蹟人員的行為,比一般未信主的外邦人還要更差、更無恥。為何這些宗教家,已經有宗教規條的限制,卻未能使他們成為一個聖潔的人呢?
就如新約羅馬書所講,律法是不能使人稱義,律法只是用來定罪,就如屬世法律,並不是用來幫助人行義,只是用來定人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