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「三權分立出賣執法」中,我們已提及過,司法將會成為壓挎執法的最後一根稻草,日華牧師也為我們分享,香港「反修例&##12301;的示威者和黑衣人,提出「解散警隊」的所謂訴求時,其實,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要求的事,會導致甚麼結果。本篇中,我們將讓大家看到這些人口中的訴求,將產生怎樣的毁滅性破壞。
社會不需要執法者的前提
無論香港警隊因為甚麼原因而被解散,下一步,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所能夠做的,就只有以軍隊繼續維持社會秩序,即實施「軍法統治」,除此之外,已別無他法。
事實上,假如香港真的到了這一步,那麼,香港過去177年來所建立的名聲和信譽,就會完全被摧毀。
事實上,假如香港真的到了這一步,那麼,香港過去177年來所建立的名聲和信譽,就會完全被摧毀。
其實,當一個社會中,絕大部份人都願意守法,並且互相尊重,就如數十年前香港的圍村或公共屋邨,居民之間守望相助,個個為己為人、奉公守法、憑良心而行,在這種氣氛下,的確可以出現中國古聖賢老子所提出的「無為而治」,一種不需要執法者的社會。
然而,當一個社會,變成現今香港的狀況,有大量暴民以違法方式破壞社會,甚至對持相反意見的人動用私刑,在這種大部份人已完全失去互信、失去公德心、失去守法意識和求同存異精神的時候,社會根本不可能沒有警察,更不可能出現反政府人士所期望的大同世界。
而這一個道理,其實非常簡單,是一個小學生都能夠明白的原則。






